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
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 受访者供图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长期关注女性权益保障、为妇女儿童发声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执委张凯丽在接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专访时建议,鼓励企业对孕期及哺乳期女性实行弹性工作制,让女性既能安心孕育、悉心育儿,也能坚守职业初心、实现自我价值。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在部署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时提出,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张凯丽认为,其中最为迫切需要落实的是孕期及哺乳期女性群体。“尽管相关政策已明确鼓励企业推行弹性工作制,但实践中仍存在落地不畅、标准不明、企业积极性不足等问题,亟需多方合力推动完善。”张凯丽说。
弹性工作制缺乏规范实施标准
张凯丽表示,从行业实践来看,孕期及哺乳期女性职场困境依然突出,弹性工作制的推广面临诸多现实阻碍。一方面,部分企业担心推行弹性工作制会影响工作效率、增加管理成本,尤其是中小企业,受资金、规模限制,缺乏推行弹性工作制的动力,甚至存在变相歧视孕期及哺乳期女性、缩减其工作权益的现象。另一方面,弹性工作制缺乏统一规范的实施标准,多数企业未明确弹性工作的适用范围、申请流程、工作考核方式,导致部分孕期及哺乳期女性“想申请却无渠道”,或申请后面临工作任务不合理、考勤考核不灵活等问题。
“当前,弹性工作制的试点多集中于互联网、新媒体、咨询等可数字化、项目化运作的领域,而在制造业、住宿餐饮、一线服务业等工作时间、地点与岗位责任高度绑定的领域,推行难度较大。”张凯丽说。
建议评选“生育友好型企业”
张凯丽建议,结合孕期及哺乳期女性生理特点与职场需求,厘清核心执行标准,明确弹性工作制适用对象为孕期全阶段、产后一年内哺乳期女性。与此同时,细化工作模式,涵盖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缩短现场在岗时长、灵活排班、分段工作等多种形式,兼顾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性。规范申请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允许女性根据身体状况、照护需求自主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她强调,强化激励赋能,分担企业落实成本。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担的成本分担机制,打消企业经营顾虑,提升企业落实意愿。针对积极推行弹性工作制、保障育龄女性权益的企业,给予财税优惠支持。此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设立专项补贴,弥补其人力管理、岗位调配的额外成本;评选“生育友好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企业主动参与。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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