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 苗珊珊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强化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这一要求的深层内涵,是推动乡村发展从依靠外部驱动转向实现内生培育,发展主体回归农民、发展根基回归农村。这一历史进程广泛涌现于农村基层的新模式与新业态,已非传统经济之简单延展,而是以农民为主体、根植于乡土社会,并深度融合现代科技与市场机制所形成的创新系统。生产关系之重塑、多元价值之挖掘、利益格局之重构,正为激发乡村内生发展新动力提供最为活跃的源泉与最为有效的路径。
农村新模式新业态的核心内涵与时代价值
农村新模式新业态的兴起,标志着乡村发展范式正经历一场由“外部植入”向“内部生成”的系统性转变。其核心内涵,体现于对乡村发展主体与价值根基所实施的创造性双重构建。一方面,发展主体性的根本回归得以推动。传统模式之下,农民多扮演初级产品生产者角色,在价值链中居于弱势地位。而新模式新业态,依托产权制度创新、经营能力赋能及组织形态变革等,农民由单纯生产者转为整合资源、参与决策并分享价值的能动主体。另一方面,乡村多元价值获系统性重估。这一重估,彻底超越了将乡村价值简化为农产品产出视角,转而将整个乡村视为生态、文化、社会与空间资源相融合的复合载体。经由专业化与市场化运营,乡村生态景观、农耕文明及闲置资产,得以转化为具有可持续增值潜力的经济与社会资本。在此过程中不仅开辟了新的财富源泉,更使乡村社区重获对其自身禀赋的定价权与发展主导权。
农村新模式新业态激发内生动力的主要实践路径
农村新模式与新业态,其创新实践普遍贯穿于农业全产业链,主要围绕生产关系与商业逻辑两个维度展开。生产关系层面主要凭借技术赋能与组织创新,商业逻辑层面则主要依赖实现价值创造与分配方式的变革。整体来看,按照核心驱动力不同可将创新实践分为四类典型模式:一是技术驱动型。以科技和数据为支撑,通过改变生产要素或生产过程实现,包括智慧农场、无人机植保等形式。二是市场驱动型。以市场需求和价值链增值为核心,聚焦产业环节重组及消费场景创新,包括订单农业、休闲农业等形式。三是组织驱动型。以新型生产关系构建与治理为核心,聚焦资源配置优化与效率的提升,包括农业生产托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形式。四是功能驱动型。以拓展农业多元价值为核心,聚焦发掘生态与文化等外部性收益,包括生态农业、乡村康养等形式。
农村新模式新业态的系统培育路径
农村新模式新业态的蓬勃兴起及其内生动力的持续释放,迫切需要构建一套系统性的支撑环境。其一,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打通资源渠道。当务之急是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由“确权颁证”向“活权赋能”纵深演进。关键在于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的具体操作形式与公平分配机制。只有将沉睡的“资源”转化为可交易、可抵押、可投资的“活资本”,才能为农民创业和乡村新产业发展吸引关键的金融“活水”,为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筑牢坚实基础。其二,推进公共政策范式转型,优化赋权服务体系。政府角色需从“前台主导的投资主体”退居为“中台服务的平台搭建者”与“后台监管的环境维护者”。公共资源宜重点投向智慧农业数据平台、县域冷链物流骨干网、区域性公用品牌体系等具强正外部性的产业基础设施,以及面向小微经营主体的创业孵化网络。其三,创新基层治理与利益联结机制,筑牢社会信任基石。新模式新业态必然催生新的利益格局与社会关系,需要现代治理能力予以保障。这就要求提升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数字化与透明化水平。将构建紧密型、包容性的利益联结机制置于核心位置,通过股权、分工、分红等多种形式,确保农民和村集体能够长期、公平地分享发展红利。
(作者为扬州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本文为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5YFE0111305〉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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