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分别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杨运辉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由于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运辉先生工作调整,现委派欧昌献先生接替杨运辉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项目合伙人。
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欧昌献先生、赖晓楠先生和林庆涛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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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诚信记录
欧昌献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欧昌献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