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更好满足群众就医购药需求,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4家商业健康保险机构,与18家商保创新药品相关企业举办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落地座谈会,围绕创新药落地相关事宜开展交流,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
落地座谈会现场。
此次活动为创新药生产企业和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搭建平台,在基本医保政策层面给予精准支持,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同时不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范围。
据了解,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内蒙古多措并举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陆续推出一些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切实为减轻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医保部门将持续强化政策协同,深化合作,不断优化创新药落地保障机制,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高效衔接,切实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保障水平。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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