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颖
3月6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0,证券简称:东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5日与再生绿氢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在安徽省合肥市签署了年产80万吨风光氢氨一体化项目一期一阶段绿氨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暂估为20.26亿元,建设工期计划至2028年6月18日。
合同核心内容与项目概况
根据公告,该项目为再生能源年产80万吨风光氢氨一体化项目的一期一阶段工程,装置规模为年产20万吨绿氨。东华科技将承担包括项目前期咨询、设计、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实施、试验及检查测试、配合竣工验收、保运、建设期工程保险、移交、指导开车调试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工作。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合同金额 | 20.26亿元(暂估价,未来将以审定设计概算为基准转为固定总价) |
| 建设工期 | 计划机械竣工日期为2028年6月18日,工期约27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 新建工艺生产装置、储运装置、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厂前生活设施等,年产20万吨绿氨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合同生效条件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业主方背景与履约能力
再生能源成立于2024年9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主要从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其控股股东为亿境星绿氢能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再生绿氢能源科技亚洲有限公司。
公告指出,该项目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再生能源作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具备对该项目的履约能力。东华科技与再生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三年双方未签订此类总承包合同。
对公司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影响
财务数据显示,该合同金额占东华科技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2.86%,年均合同金额占比约10.16%。公司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总承包业务在合同期内按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此该合同的顺利执行将对执行期内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在业务层面,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将进一步提升东华科技在绿色能源化工领域的工程业绩,提高其在风光氢储一体化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
东华科技特别提示,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总价合同,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材料购置费用为暂估价,未来将以双方审定的设计概算为基准确认新的价格,取代合同中的暂估价,合同转为固定总价合同实施。此外,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合同总价调整以及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同时表示,其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实施风光氢氨项目总承包的工程经验,具备对该EPC总承包合同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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