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刘彬 李杰
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秉持高效解纷、司法护企理念,快速调解一起标的额百余万元的涉中药材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在调解当日便筹措货款20万元给付原告,既及时保障了原告企业合法权益,也为双方企业后续正常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原告系安国市当地一家中药材企业,被告为一家外地药业企业,双方因中药材饮片购销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对供货标准、付款期限等核心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合作过程中,被告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货款,累计拖欠货款金额达百余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安国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原告依法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申请材料,及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在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细致研判案情后,承办法官认定该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焦点较为集中,具备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良好基础,随即确立调解优先、柔性化解、公正高效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纠纷从快从优解决。
考虑到双方企业分处两地,往返应诉耗时费力,承办法官主动靠前服务,通过电话、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双方深入交流。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细致释明履行合同的法律义务、逾期付款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听取原告的诉求与实际困难,兼顾外地企业的经营现状与履行能力,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针对企业提出的履行方案与合理诉求,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协调、逐项梳理细化,反复释法明理、疏导情绪,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双方企业最终摒弃分歧、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先期支付货款20万元,剩余货款按照约定分期履行。
为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提升解纷效率,承办法官依托线上平台,通过远程视频模式组织双方完成调解程序,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全程规范、透明、高效。调解当日,原告便顺利收到被告支付的首笔货款20万元,该起涉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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