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要求,经现场检查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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