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3月3日,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180,证券简称:爱得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8859.23万元变更为11812.30万元,股份总数由8859.23万股增至11812.30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公告显示,爱得科技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涉及公司上市信息、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股份总数及章程生效条件等核心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第五条 公司于【日期】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于【日期】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万股,于【上市日期】在北交所上市。 | 第五条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53.08万股,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123,046元。 |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无其他类别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18,123,046股,全部为普通股。 |
|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
公告指出,此次修订不涉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相关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
爱得科技表示,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是公司上市后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查文件显示,上述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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