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67,证券简称:迅游科技)近日公告,因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宇投资”)未履行此前生效的仲裁裁决,公司已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受理。
据悉,该仲裁源于迅游科技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由于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未完成承诺业绩且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迅游科技于2023年3月提起仲裁。成都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作出裁决,要求天成投资和天宇投资向公司补偿股份、返还现金分红、支付相关费用及仲裁费。
根据裁决内容,在迅游科技支付回购款(天成投资0.21元、天宇投资0.06元)后,天成投资需补偿股份5,789,841股,天宇投资需补偿股份1,654,272股,均应在2024年2月1日前履行。若未按期履行,需承担替代性损失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补偿股份数量乘以2024年2月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以39.55元/股为上限)。此外,两投资主体还需返还现金分红(天成投资202,644.44元、天宇投资57,899.52元)、补偿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天成投资65,823元、天宇投资26,329元),并承担部分仲裁费(天成投资594,586元、天宇投资169,885元)。
然而,在公司支付完回购款后,天成投资与天宇投资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裁决。值得注意的是,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迅游科技全部股份(共计11,378,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已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于2026年1月被司法拍卖,由竞买人重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天”)拍得并完成过户。迅游科技已就要求海运天替代原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向达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尚未裁决。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仲裁结果的执行时间和执行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需以仲裁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义务主体 | 股份补偿数量(股) | 应返还现金分红(元) | 应补偿保全相关费用(元) | 应承担仲裁费(元) |
|---|---|---|---|---|
| 天成投资 | 5,789,841 | 202,644.44 | 65,823 | 594,586 |
| 天宇投资 | 1,654,272 | 57,899.52 | 26,329 | 16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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