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论述精神,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青岛监管局新一届党组切实扛起财会监督主责,锚定“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统筹谋划、全面发力、系统推进全局财会监督工作,分别组织召开12位区(市)财政局长、27家中央预算单位负责人、25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2家金融监管部门和16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四方面会议,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为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主动作为、加强协同,探索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了人大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谋划贯通协调新路径
局党组立足财会监督职责使命,在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系统总结既有监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判出推动人大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绝非简单的职能衔接,而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的创新举措,能够从根本上提升财会监督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去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通过一系列高频次、深层次的专题研讨,凝聚起一个鲜明共识:打破部门壁垒,推动人大监督的法治权威、全局视野与财会监督的专业优势、前端“探头”作用深度融合,推动人大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实现从“物理叠加”到“化学反应”的质变,从而有效破解单一监督的盲区与局限,共同筑牢财政安全基石,精准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这一共识,为双方后续的协同探索奠定了坚实的思想与行动根基。
二、聚焦机制创新,推动双向赋能,构建贯通协调新格局
局党组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推动监督力量在制度框架下深度融合,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创新构建了“制度为基、实战为要、平台为桥、党建为魂”的全链条、立体化工作体系,确保贯通协调有力有序、见行见效。
一是以制度建设立柱架梁,夯实贯通协调的运行基础。我们坚持制度先行,推动协同实践从“临时协作”固化为“长效机制”。在前期充分调研和深入会商基础上,我局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起草形成了《关于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得到了青岛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已按程序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常态化协调、健全信息共享、强化协同监督、完善成果共用等四项机制,推动年度联席会议、日常沟通联络、联合开展监督行动等工作有序开展,为贯通协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以联合调研督导破题,体现贯通协调的监督成效。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青岛市中心工作,多次组织开展联合调研与联动监督,对多个项目开展了现场调研,督导调研财政支持崂山国家实验室建设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地见效,形成了“发现问题-联动督导-整改落实”的监督闭环。
三是以代表座谈开门纳谏,汇聚贯通协调的工作合力。为汇聚更高层次的监督智慧与监管合力,我们创新开展了“五方联动”高层次对话,于2025年12月联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住青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实现了全国人大有关职能部门、财政部职能司局、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人大与我局的深度联动。此次座谈会既是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服务人大代表履职的制度性举措,同时,还实现了中央精神与基层实践、政策制定与执行反馈、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多维精准对接,推动形成了上级精神直达一线、基层声音直通高层的双向顺畅渠道,为监督体系的丰富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一创新举措,得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支持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是以共识助推法律修订,释放贯通协调的平台效应。我们着力将协同机制打造为推动重大法律制度修订革新的“议事平台”。座谈会上,财政部国库司有关同志围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制度修订介绍了最新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议案建议办理局有关同志给予了权威的程序指引,为人大代表精准高效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住青全国人大代表依托前期开展的深入调研,对两法长期并存所导致的规则交叉、市场分割等深层次问题形成了强烈共识。青岛市人大已将座谈成果梳理汇总,拟由住青全国人大代表签名后书面报送全国人大。
五是以党建联建把稳方向,筑牢贯通协调的政治根基。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贯通协调全过程,推动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建立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创建共建机制,通过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监督业务深度融合的强大动力,确保贯通协调工作始终方向不偏、重心不移,为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三、深化实践认识,服务发展大局,彰显贯通协调新价值
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贯通协调机制的价值已超越了地方财会监督范畴,呈现出多维度、体系化的综合效应。
一是实现了监督效能的“系统性倍增”。通过机制化监督协同联动,财会监督借助人大监督的法定程序与权威背书得以强化,人大监督则依托财会监督的专业判断与技术支撑得到精准发力,实现从“程序合规”向“实质问效”延伸,从“单点突破”向“系统治理”拓展,形成“1+1>2”的叠加效应,监督的权威性、精准度、穿透力均实现了有效提升。
二是筑牢了财政运行的“安全防护网”。机制始终聚焦重大财政政策落地、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等核心任务,推动监督力量向关键领域汇聚、向薄弱环节延伸,推动了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将监督合力有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直接服务和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搭建了开放共治的“多元参与平台”。创新建立的贯通协调机制打破了传统单一监督存在的“信息孤岛”与“部门壁垒”,构建了一个开放、协同的监督体系,不仅实现了人大监督与财会监督的深度联动,更具备向其他各类监督力量开放扩展的潜在空间,为构建有机贯通、高效协同的“大监督”格局提供了可靠的实践基础。同时,也能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提供内容更实、维度更广、专业性更强的信息支持与决策参考,助力更好开展服务代表委员工作。
四是贡献了基层实践的“可复制方案”。此次探索是聚焦监督贯通协调领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的一次生动的地方实践。从思想共识、制度设计到实践路径,形成了一套完整、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模式,为破解协同难题、完善监督体系,提供了经过实践检验的“青岛样板”,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推广价值。
青岛监管局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紧扣党中央赋予财会监督的职责使命,在贯通协调中深耕、在机制创新中突破,逐步构建起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新格局。站在“十五五”蓄势启航的新起点,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以更宽视野拓展监督协同、以更深触角赋能治理实践,切实将贯通协调的机制优势转化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实保障。
(来源:财政部青岛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