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6年3月9日起实施。
《通知》细化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分层分类管理科技型企业募集资金用途,引导企业发行中长期科技创新债券,提升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便利性度,推动完善投资端机制建设等。
据悉,《通知》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更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助力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体制。
优化完善科创债机制
为进一步支持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发行中长期科创债,用于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同时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创债,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结合债市特点,围绕主体认定、资金用途、债券期限、配套机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优化措施。
一是细化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明确支持由相关部委基于创新能力和水平评定的“7+6”类科创称号企业,强化专利型科技企业认定标准,加大科创债对具备核心技术实力的创新主体支持力度。
二是依据研发强度分层管理募集资金用途。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支出与资金使用灵活度挂钩,引导资金直接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三是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支持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中长期科创债,更好匹配科技研发和股权投资的资金特征。
四是提升对民营企业的包容性。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可灵活设置募集资金用途,更好匹配企业融资需要。五是持续完善配套机制。提升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便利,推广“常发行计划”和灵活增发机制,鼓励创新评级方法,完善主承销商评价机制,鼓励投资机构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科创债指数及指数化投资产品发展。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市场情况,不断完善配套机制,加大培育力度,推动金融资源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强度和水平。
据悉,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银行间市场于2025年5月7日推出科技创新债券,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6年2月末,银行间市场已累计支持351家非金融企业发行科创债9748.5亿元,其中86家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2170亿元,占全市场民营企业科创债规模九成。同时,积极支持16家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科创债,并引入52家首次发行人,行业分布于创业投资、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设备制造等科技创新领域。发行期限以中长期为主,科技型企业平均发行期限2.32年,股权投资机构平均发行期限5.63年,发行企业广泛分布于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提升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便利度
《通知》明确了支持科技创新相关称号的范围。除《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 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明确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七类称号以外,支持由相关部委基于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评定的其他科创称号,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科改示范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优秀场景)、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六类称号。
《通知》提升了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便利。优化发行流程,鼓励股权投资机构使用“常发行计划”,减少重复性信息披露。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股权投资机构可“一次注册、多次发行”。鼓励股权投资机构采用“增发”机制,在已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内,以相同要素向市场增发新份额,上市后与原科技创新债券合并交易、托管,提升募集资金获取时效,提高融资与投资进度的匹配性。
《通知》积极支持“硬科技”企业发展。鼓励主承销商积极服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企业,引入独角兽、瞪羚等硬科技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通过设置附认股权、知识产权质押、投资者保护等特殊条款,提高投资人认可度。探索将主承销商引入科技创新债券首次发行主体情况,纳入主承销商执业情况市场评价。
此外,《通知》还推动完善投资端机制建设。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的投资力度,优化考核评价体系,鼓励投资人遵循组合投资规律,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推动银行间市场科技创新债券指数建设,鼓励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等推出指数化投资产品,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上一篇:年味润童心 文化伴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