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2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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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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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提供担保31,500万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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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亿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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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合计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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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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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鄂尔多斯君正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1、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保证人(乙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3、保证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二)公司为君正化工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1、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
保证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补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君正、君正化工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鄂尔多斯君正、君正化工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鄂尔多斯君正、君正化工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0.7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9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9.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8.03%。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为2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94%。
除上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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