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6年3月2日)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45,证券简称:蘅东光)今日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重要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2月2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留仙三路2号鸿辉工业区4号厂房五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建伟担任主持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524,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9人,持有表决权股份6,55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公司6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的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
| 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52,524,617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52,524,617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其中,《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告显示,两项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丽萍、陈龙飞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蘅东光通讯表示,本次薪酬制度修订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的顺利通过,将有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