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小燕)记者从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广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82件。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据了解,“十四五”时期,广西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82件,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治理被污染损毁土地、林地、耕地10.4万亩及水域10.8万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38.3万吨,并向破坏环境者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7.5亿元,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现实和社会共识。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做实“恢复性司法”。广西检察机关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精准履职助推系统治理。对于跨区域、影响大的复杂案件,自治区检察院带头办理,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置于重要位置,在十万大山、大容山等自然保护区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推动“打、防、治”三位一体的鸟类综合保护格局,以法治之力守护万物共生。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广西检察机关深化实施“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联动,形成保护合力。积极借助“外脑”与科技力量,招募了2530名志愿者,组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发现线索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办案的精准度和效率。
“十五五”时期,广西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上接续奋斗、久久为功,不断厚植金不换的生态基础和发展优势,为八桂大地民生福祉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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