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创始人
2026-03-01 14:28:46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3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全球“黑天鹅”突袭!刚刚,开盘... 012026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3月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
驻埃及使馆发布关于中国公民自以...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中国驻埃及大使馆网站消息,为协助在以色列中国公民转移撤离,驻埃及使馆已派出工作组...
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揭阳市2026年“百万英才汇南... 春节后是求职招聘的黄金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用工保障,精准对接群众就业需求,2月28日下午,由市人社局主...
康弘药业:八个产品在国家集采接... 格隆汇3月1日|康弘药业公告称,公司枸橼酸莫沙必利片、右佐匹克隆片、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阿立哌唑口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