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节永志)日前,记者从省工信厅了解到,为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在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实施技术改造,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我省发布《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2025年10月1日后入统的制造业技改项目,最高将获得2500万元的补助。
《征求意见稿》明确,此次政策覆盖全省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用地、环评等要件齐备,且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经营异常名录。
在资金兑付方面,采取项目建设期补助及项目建成投产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按计划设备和软件投资额×10%×60%一次性拨付;项目建成投产后15日内,企业需提交验收申请,属地工信、财政部门将在90日内完成验收核定,省级财政按实际完成设备和软件投资额对建设期补助资金多退少补,建成投产补助资金清算额度为项目实际完成设备和软件投资额×10%后扣除建设期已拨付资金。
《征求意见稿》要求,若项目未按期提交验收申请、验收未通过,或实际技术改造投资额不足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70%的,省级财政将撤销支持资金;企业若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将被取消资格、追回资金并依法追责。同时,省级财政每年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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