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对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9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详情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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