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倒卖柴油被判刑
经营场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未经许可倒卖柴油的危险作业罪案件。被告人翁某非法销售柴油约40吨,其经营场所被认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23年10月,翁某在未取得任何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向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购买了50吨柴油。为了方便储存和销售,他将这些易燃易爆的柴油,随意存放在某汽车维修店的油罐车中,以及店内的房间里。他还私自安装加油设施开展柴油销售活动,累计销售柴油约40吨,销售额达30万余元,获利1万余元。同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将翁某抓获,并在现场查获剩余柴油9960千克,以及专门用于储存、销售柴油的油罐车。
专业鉴定机构的安全评价结果显示:翁某未经许可储存经营柴油的场所,不具备安全储存经营条件,存在多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经营风险程度较高,具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到案后,翁某主动退出赃款,现场查获的柴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福清法院综合考虑翁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法官表示,柴油的储存、经营、销售均需具备法定资质并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群众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不购买、不使用非法渠道销售的柴油。(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宇丹 林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