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仅凭一张人脸照片,
就能在60秒内生成带有原生音轨的
电影级多镜头视频、
普通人也能和大明星“同框互动”
……
近年来,AI视频创作不断爆发巨大潜力。面对高度逼真的生成效果,网友们纷纷调侃:“导演们要失业了。”但是,带来创新成果的同时,AI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也带来了身份冒用、内容滥用、版权认定难等问题和风险。
(网友生成AI视频截图)当AI当了“导演”,
法律如何为其划定边界?
借助AI生成视频需要注意什么?
一起来看专家解读→
1.AI视频创作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AI技术的飞速发展也一定程度降低了深度伪造的技术门槛,在使用中可能带来诸多风险。最直接的法律风险是可能侵害公民的名誉权、人格权,AI生成视频被拼接、恶搞,或生成不雅视频,可能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其次,在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创新发展的同时,该技术在使用中有被诈骗分子用于身份冒用实施诈骗的风险。第三,网络灰黑产可能将此技术用于对抗身份核验系统。如2025年9月,湖北南漳公安通报的一起新型犯罪案件,不法分子利用静态身份证照片制作成可眨眼、张嘴的动态视频,骗过电信运营商的人脸核验系统,非法激活大量电话卡,最终用于诈骗犯罪。此外,借助此类技术生成的诸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谣言,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和信任危机。
2.模型训练使用海量影视、图文、视频素材,是否需要授权?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海量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训练模型,我国尚无法律明文规定的豁免,在司法实践中会判断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如果属于合法获取且输出不替代原作品,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侵权与合理使用的界分适用“实质性相似”标准,重点审查生成内容是否复制了原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如果用户通过具体提示词迭代、参数调整、后期修改产生实质性智力贡献,可能不被认定为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院长张凌寒:模型训练若使用海量素材生成高度相似内容并替代原作品市场,在司法实践中很难适用合理使用抗辩,可能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关于生成内容的归属,核心依据是人类智力投入:仅凭提示词生成的视频因缺乏独创性通常不享有版权;只有用户在脚本、参数及剪辑中投入实质性智力劳动,才能对独创部分享有权利,但需个案认定。
3.对于AI生成虚假信息、诈骗内容、色情暴力等内容,平台负有怎样的审查责任和合规义务?
吴沈括:现行法律法规总体上要求平台承担事前备案、事中标识、事后处置的全链条审查责任与合规义务。例如具有舆论属性的AI应用须严格备案及进行第三方安全评估,添加显式标识或不可见数字水印,传播平台须核验元数据、对疑似AI生成内容主动标注警示,以及对虚假信息、侵权内容采取限流、下架、封号等措施。
张凌寒:平台无法以技术中立推卸责任,应建立事前实名认证、事中添加显性隐性标识、事后阻断与投诉处理的全流程风控机制。若平台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不采取措施,导致违法信息传播或侵权,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