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81,证券简称:佐力药业)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药业”)涉及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有新进展。该案原告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制药”)在一审败诉后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最高院已决定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起因于2023年12月,华东制药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将珠峰药业、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原料”)及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药房”)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达11137.58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华东制药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87万元由华东制药负担。
佐力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佐力药业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诉讼阶段 | 受理法院 | 案号 | 判决/进展 |
|---|---|---|---|
| 一审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浙知民初3号 | 驳回华东制药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负担 |
| 二审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6)最高法知民终71号 | 已受理上诉,尚未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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