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 牛清妍)2月26日,民政部在官网公布了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计六章五十条,主要包括明确规章适用范围、细化收留抚养责任、优化社会关爱服务供给、强化机构管理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在细化收留抚养责任方面,《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在优化社会关爱服务供给方面,《办法》提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规定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在监护支持、心理关爱、照料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并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
在强化机构管理保障制度方面,《办法》要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信息等管理制度,规定在队伍建设、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及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