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已由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聚焦草莓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将从全链条层面破解丹东草莓产业的“成长烦恼”,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为巩固“丹东草莓”区域品牌竞争力提供法治保障。
精准破解产业现存痛点
当前丹东草莓产业已形成8.75万亩种植面积、28.8万吨年产量、超百亿全产业链产值的规模,“东港草莓”品牌价值达396.1亿元,但也面临优质种苗不足、标准化滞后、精深加工薄弱、品牌保护乏力等问题。条例针对这些痛点,从品种优选、种植管理、流通加工、质量监管到品牌保护构建全链条规范:比如在种苗端明确优选推广机制,将推动解决脱毒种苗供给不足的问题;在种植环节强化绿色高效标准,能改善当前品质参差的现状;在加工流通方面引导冷链建设和精深加工项目落地,将延长产业链条,减少产后损耗。
筑牢品牌核心竞争力
作为丹东草莓的核心优势,“丹东草莓”“东港草莓”的地理标志保护被条例列为重点内容。通过明确品牌使用规范、侵权惩处措施,将有效打击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解决此前因品质不均引发的信任危机。同时,条例要求政府部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结合丹东正在推进的周年上市技术,能进一步放大品牌溢价效应,让丹东草莓从“季节爆款”转向“全年稳定供应的区域名片”。
构建长效发展保障机制
条例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动的产业推进机制,明确政府在技术指导、金融保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扶持职责,比如引导科研机构参与品种选育、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等,为产业持续升级注入动力。此外,条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条款将推动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从源头把控品质,帮助丹东草莓应对市场竞争,实现从“产量优势”到“品质优势”“品牌优势”的全面提升。
本报记者 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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