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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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近日,辽中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各方达成分期还款+连带责任担保+租赁物优先受偿的调解方案,既保障了金融债权的及时实现,又为困境企业赢得了发展缓冲空间,是该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典型案例。
原告天津某融资租赁企业为某印刷企业提供设备融资支持,因承租人未能按期支付55万元租金引发纠纷。辽中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若简单判决,不仅会导致某印刷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破产风险,也会让原告的债权面临长期执行难题,影响跨区域金融合作信心。
案件主审人王晓华法官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违约后果,引导其正视债务责任;另一方面向原告传递“放水养鱼”的司法善意,建议给予分期履行的宽限期。最终,被告某印刷企业承诺在2026年12月前分13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原告保留对租赁物的优先受偿权。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核心债权,又避免了企业因一次性偿债陷入经营危机,实现“双赢”。
辽中区法院坚持“法治护航、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细化措施,多措并举,为企业营造舒心、暖心、放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执”。本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20天,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二是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在处理涉企纠纷时,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柔性方式,平衡债权人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需求,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积极开展助企服务:通过开展“订单式”法律服务,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