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份荣誉是对哈密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杆工作成效的肯定。
“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哈密作为历代中央政权治理新疆的重要支点,自古便是各民族交融共生之地。
翻开历史画卷,从汉朝在哈密屯田驻守,到唐朝在哈密设置西伊州,都有力推动了新疆早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与中原一体化发展;康熙帝以“哈密瓜”命名哈密所贡甜瓜的史实,不仅是清朝对新疆有效管辖和治理的象征,更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见证。
穿越烽火岁月,从抗战时期哈密各族群众踊跃支援前线,到新中国成立后来自五湖四海的“老军垦”“老兰新”等共同开发建设哈密,再到1987年哈密各族群众因特大山洪凝铸成“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哈密精神”,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是哈密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贯穿古今,生生不息。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哈密提出在全疆率先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工作目标,明确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标杆和典范的思路举措,突出政治性、共同性、现代性、融合性、规范性,构建起抵边触底、纵横联动的“铸牢”工作体系。
近年来,哈密市突出“融”的理念,强化“融”的举措,围绕“融合共进、融合共美、融合共享、融合共情、融合共治”,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
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哈密市始终从政治上、大局上把握民族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挂牌成立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哈密教学研究实践基地,不断巩固“融合共进”的政治基础。
从弘扬新时代“哈密精神”,到用一座城讲好左公故事,再到文化浸润场景化,哈密各族群众不断强化中华文化向心力,铸牢中国心、中华魂,“融合共美”的思想文化基础更加牢固。
坚持把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赋予“三个意义”有机融合。通过全力构建富有哈密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哈密不仅实现了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三年位居全疆第一,更让各族群众在融入产业发展中实现了共富共美,“融合共享”的物质基础不断坚实。
积极构建辖区内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拓展省市间跨区域的“大三交”工作格局,推动流动人口在哈密安居乐业,让“一家人·一家亲”的理念融入血脉,让“一家荣·一家兴”的愿景落地生根,“融合共情”的社会基础更加厚实。
“法”到身边暖万家。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让法治的种子在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哈密市着力构建与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保障新格局,稳固“融合共治”法治基础。
荣誉承载期许,奋斗书写华章。“我们将以再次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新起点,聚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标杆和典范,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书写新篇章。”哈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吾拉木江·热依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