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1月14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某在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通过微信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1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肖某某和杨某在管城区东明路绿都锦苑楼下广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因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肖某某和杨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1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某在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在超市内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杨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1月31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某在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五:1月31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某在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六:1月31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任某某在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在微信群内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任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郑州市全域为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