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贯彻‘1571’工作部署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解读近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对此,内蒙古始终把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在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中明确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持续深化改革攻坚,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把2026年作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制定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方案,尽快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
《方案》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聚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社、人防、工程建设、文物、能源、林草等9个重点领域,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动下放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涉企服务。实施产业营商环境专项改革,由自治区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负责,逐条产业链梳理完善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细化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联动。同时,《方案》将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提出加快《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
《方案》围绕4个方面明确了34项具体措施。
在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聚焦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提出规范招商引资、促进民间投资、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招投标、强化政府采购支持、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保障、开展新能源竞争性配置、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数智化政务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12项措施。特别是要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建机制优服务,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商务服务水平,做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聚焦打造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维度,提出营商环境立法、规范监管行为、规范涉企执法、畅通投诉渠道、清理拖欠账款、强化司法执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声誉等9项措施。特别是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整合已有执法系统、平台,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
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聚焦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定位,提出推动口岸便利化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广度、拓展国内市场、加快自贸区创建和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保障外商投资等6项措施。特别是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加快中蒙跨境AGV项目海关监管事项复制推广,持续推进运控中心建设。
在系统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方面,聚焦有抓手、可操作,能执行、可检验,提出实施常态化“微改革”专项行动、特色营商环境专项建设、产业营商环境专项改革等3个专项,并配套营商环境监测、完善诉求解决机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强化工作统筹4项保障措施。
《方案》将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为实现稳定就业、企业、市场和社会预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真正让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在内蒙古办事顺心、投资放心、经营舒心、发展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