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大通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征信、反洗钱管理规定,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款36.3万元。
上一篇:青海天峻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8.3万元: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下一篇:国家铁路局:1月份中国铁路货运量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