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6年2月13日发布的公告,杭州鸿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公司从业人员米少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执行董事丁孝龙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从业人员在宣传推介中夸大宣传、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在基金运作中提供虚假资产证明;未履行适当性义务,未对部分产品的普通投资者进行全过程录音或录像;未按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对投资者进行冷静期回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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