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创始人
2026-02-13 02:44:37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鹏飞

电话:0760-86138999-88901

邮箱:chenpengfei@union-optech.com

传真:0760-86138111(传真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28400

6、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1”,投票简称为“联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汽车”)拟为广东毫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毫米汽车”)向其三家供应商的采购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2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毫米汽车就本次担保事项向联合汽车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毫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G18C7H74

注册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5号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珂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萝卜智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30%,王珂25%,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经查询,广东毫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毫米汽车资产总额3356.70万元,负债总额826.02 万元,净资产2530.68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9.32万元,净利润-119.32万元(注: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毫米汽车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持股30%的参股企业,结合结合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认定及出于谨慎考虑,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并比照关联方披露。

三、签署担保函及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本次联合汽车担保共涉及三份独立的担保函及相应的反担保函。三份担保函在担保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及反担保安排等核心条款上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债权人、担保额度及其他股东的具体担保责任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函基本条款(适用于全部三项担保)

担保人: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人:广东毫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按以下顺序进行担保)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应收货款、加工费、模具费、货款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若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广东毫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本反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担保人因履行担保函下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追偿权,以及担保人实现该追偿权的全部相关权益。反担保期间为实际代偿之日起三年。反担保范围包括:

1、反担保人的反担保责任范围包括: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含主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3、担保人自代偿之日起至收回全部款项之日止,以代偿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x1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4、担保人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二)各担保函具体要素对照表

说明:1、上表所述“其他股东担保情况”中,广东毫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其基金性质未参与本次担保,其按持股比例本应承担的担保份额,已由其余三名股东:王珂、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萝卜智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约定比例共同承担。2、上述三项担保的反担保条款内容一致,详见本部分“(一)担保函基本条款”所述。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参股公司毫米汽车的供应链稳定与业务发展。毫米汽车作为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上的重要合作伙伴,其原材料保障关系到双方的战略协同与长期合作。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是基于正常商业合作与股东责任的考量。

担保风险整体可控:第一,其他股东(除基金股东外)已按约定同步提供担保,形成风险共担机制;第二,公司已对毫米汽车的经营及信用状况进行审慎评估,认为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第三,毫米汽车已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有效保障了公司权益。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481.49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66%。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27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为毫米汽车提供担保,旨在保障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已对相关风险进行审慎评估,重点考量了其余股东按比例共同担保的风险共担安排、以及毫米汽车提供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对公司权益的充分保障,并结合毫米汽车当前的财务与经营状况,判断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合作需要,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担保函及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智云创”)于2025年12月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安排,保障业务调整后相应供应链的平稳承接与稳定,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灵智云创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为灵智云创提供机器人(包括运输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消杀机器人等)产品的组装加工及相关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于本次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具体交易金额,双方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按月结算,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DJAFYY8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辜尚祺

注册资本:1,23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5月1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软件新城1.2期2号楼16层(3)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广东万策智造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0049%,武汉联一合立技术有限公司34.9951%。

经查询,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灵智云创资产总额1,569.67万元,负债总额1,059.56万元,净资产510.1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08.01万元,利润总额-1,061.63万元,净利润-1,061.63万元(注: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灵智云创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4.9951%的股权,其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法人范围,但结合结合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认定及出于谨慎考虑,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并比照关联方披露。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加工服务

乙方及其相关子分公司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图纸,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定作加工服务。

2、排他约定

自双方首次订单确认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排他合作期。在此期限内,甲方不得另寻任何第三方厂商进行相关业务的加工委托。

3、物料供应模式

(1)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乙方对甲方产品提供物料采购,生成组装,检验测试,代发货的服务,以上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相关材料及材料质量品控要求由甲方确认并向乙方通过下达订单的方式由乙方代为采购。

(2)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乙方只承接甲方的加工承揽委托,不再提供对加工承揽标的进行物料采购及代发货等服务,物料由甲方根据委托数量单独向乙方提供。

4、服务费用与结算

(1)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乙方在完成组装所采购的全部物料成本、组件成本以及代发货服务的基础上按成本加成收取服务费,另按实际工时单独收取加工劳务费。

(2)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仅进行产品加工按实际工时收取加工劳务费。

(3)双方每月10日前以对账单形式确认服务费用,对账单中须包含乙方采购的成本明细。

5、产品质量与售后责任

(1)产品交付后,甲方在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通过。质保期内,若因乙方加工组装环节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修义务;除加工环节以外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产品交付后若甲方或其客户需要乙方额外提供现场维护服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求乙方协助处理,此部分为加工质保以外的有偿服务,双方另行补充签订维修测试服务协议。

(2)2025年12月1日(实际交割日)前,以乙方为交易主体向第三方交付的产品,若出现除加工组装以外的设计、结构设计及第三方变更等问题或正常使用但已处于质保期外的维护服务等维保内容,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求甲方协助处理,双方另行补充签订服务协议。

6、合作期满资产处置

排他合作期结束后,乙方及其相关子分公司将以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向甲方销售本合同相关的固定资产及加工存货,届时将另行签订交易协议确认资产明细和转让价格。

7、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且乙方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发挥公司在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的制造优势,符合公司聚焦光学主业的发展战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灵智云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约5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合作需要,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双方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3日以微信等形式发出,于2026年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人,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光电”)全体股东王锦平、殷海明、殷锦华、赖成勇、廖公仆、石建宁、深圳市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勤益”)、深圳市创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创益”)、祝志勇、易雪峰、赵志坤等11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长益光电100%股份。同时,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现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外,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勤益、深圳创益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签署《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现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政策,相关方终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并另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勤益、深圳创益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约定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因此,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勤益、深圳创益仍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交易对价的变化,亦不涉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人,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经相关方协商,各方拟对超额业绩奖励、锁定期安排、表决权委托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及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进一步明确,因此,公司与交易对方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业绩补偿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人,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深交所对本次交易问询回复内容,公司就本次交易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落实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智云创”)于2025年12月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安排,保障业务调整后相应供应链的平稳承接与稳定,公司拟与灵智云创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为灵智云创提供机器人(包括运输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消杀机器人等)产品的组装加工及相关服务。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发挥公司在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的制造优势,符合公司聚焦光学主业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为毫米汽车提供担保,旨在保障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已对相关风险进行审慎评估,重点考量了其余股东按比例共同担保的风险共担安排、以及毫米汽车提供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对公司权益的充分保障,并结合毫米汽车当前的财务与经营状况,判断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15: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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