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股份回购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滑动轴承”)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股份回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回购股份的适用情形、实施方式、资金来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作出全面规定,为未来可能的回购操作提供明确指引。
回购适用情形明确 四情形可启动回购
根据制度,申科滑动轴承回购股份适用四类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其中,第四类情形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50%;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回购方式与资金来源确定 强调财务匹配性
制度明确,公司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其他监管认可方式回购股份。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可转债转换及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的回购,需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进行。
资金来源方面,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已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合法资金,但不得使用不符合法规的资金。同时,制度要求董事会充分评估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确保回购数量和资金规模与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
回购期限与股份处理规则清晰
不同回购情形对应不同实施期限: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可转债转换等情形回购的,期限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情形回购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
回购股份的处理方式亦有明确规定: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需在回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可转债转换的,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需在回购结果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注销。
严格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要求
制度对回购决策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需经股东会决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情形回购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需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时,同步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相关主体未来3个月、6个月的减持计划;回购期间需按月公告进展,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支付总金额等;回购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发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说明实际执行与方案的差异。
防范内幕交易与利益输送
制度强调,公司及相关方在回购信息披露前需做好内幕信息管理,相关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董事、高管需承诺回购不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此次《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制定,标志着申科滑动轴承在股份回购的规范化、透明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在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为未来可能的回购操作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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