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修订并发布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管理行为,核心内容包括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与细化减持规定。根据新规,董监高需在持股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办法明确了董监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多个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同时,对因离婚分割股份后的减持行为作出了具体限制,要求过出方与过入方在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此次管理办法的更新,体现了四川路桥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治理,旨在加强对董监高股份变动的全过程监督,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与中小投资者权益,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