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09,证券简称:有棵树)于2026年2月11日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重整投资款)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旨在加强公司重整投资款的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海龙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在审议事项方面,《关于签署募集资金(重整投资款)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获得全票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议案内容,为规范重整投资款等募集资金的管理与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募集资金管理的财务顾问,并与北京银行、中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全部重整投资款纳入募集资金统一管理。
公司表示,此举是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作出的重要决策。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内容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董事会决议的备查文件包括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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