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2月对李守才、郑永春不良债权资产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让,现将资产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李守才于2017年2月27日在朝阳支行借款79000.00元,于2018年2月26日到期,现结欠本金1474.86元及利息。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人为李善康、李善周、李守国。
郑永春于2008年5月12日在朝阳支行借款20000.00元,于2008年9月12日到期,现结欠本金10元及利息,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人为郑可东、郑永磊。
郑永春于2008年7月12日在朝阳支行借款70000.00元,于2008年12月12日到期,现结欠本金155.64元及利息,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人为潘宜涛、郑永磊。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539-8385078
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理处,联系电话:0539-8375770
监督电话:0539-8382781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特此公告。
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