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王洪晶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提升特殊教育公平性与质量的内在需求,更是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理念的关键举措。而特殊教育教师作为特殊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实现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的核心保障。因此,需从培训体系优化、实践平台搭建、资源生态构建等维度,构建适用于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育框架,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数字化教学素养,促进特殊教育数字化转型。
精耕培育体系,让培训更贴实际需求。在培训需求调研阶段,结合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的教育教学需求,以及特殊教育教师自身的信息技术基础水平,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课堂观察等多种方式,精准定位特殊教育教师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避免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在培训内容设计上应聚焦特殊教育的专业性特点,重点融入特殊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辅助技术设备操作与应用、个性化教学平台搭建与使用等核心内容,同时将信息技术前沿知识与特殊教育教学理论相融合,让特殊教育教师不仅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更能理解技术服务于特殊教育教学的内在逻辑。在培训模式创新方面,应摒弃单一的线下集中授课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融合的混合式培训体系,线上依托优质数字化学习平台为特殊教育教师提供灵活便捷的自主学习资源与互动交流空间,线下可开展案例研讨、实操演练、教学观摩等活动,让特殊教育教师在真实的教学情境中锤炼自身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而提升信息素养水平。
搭建实践应用平台,推动学用深度融合。搭建多样化的实践平台,为特殊教育教师提供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载体,促进学用融合。其中学校层面应加大特殊教育数字化教学设施的投入力度,建设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技能实训于一体的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实训室,配备适配不同类型特殊学生需求的辅助技术设备与教学软件,为特殊教育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提供设备保障。同时,应积极搭建校际交流合作平台,联合区域内多所特殊教育学校组建信息技术应用实践共同体,定期开展跨校教学研讨、优质课例展示、技术应用经验分享等活动,拓宽特殊教育教师的思路与视野。此外,还可搭建校企、校研合作实践平台,邀请行业专家、科研人员深入学校指导特殊教育教师开展数字化教学课题研究与教学改革实践,帮助特殊教育教师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且在实践平台的运营过程中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特殊教育教师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教学融合的教学尝试,定期评选优秀数字化教学案例与实践成果,帮助教师实现从“学会”到“会用”再到“善用”的转变。
构建优质资源生态,筑牢数字教学支撑。在资源生态构建方面,应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整合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学校、科研院所、信息技术企业等多方力量,共同推进特殊教育数字化资源的开发与建设。重点开发适配不同残疾类型、不同学段特殊学生的个性化学习资源,包括数字化教材、教学课件、微课视频、康复训练资源等。在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方面,应搭建区域一体化的特殊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打破校际、区域间的资源壁垒,实现优质资源的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同时,还应鼓励教师积极上传自己开发的优质教学资源,参与资源的评价与优化,形成资源建设与共享的良性循环,让优质资源真正服务于每一位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与教学实践,为特殊教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持续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特殊教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育是推动特殊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支撑,更是保障特殊教育公平、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关键抓手,直接关系到每一位特殊学生的成长发展与未来福祉。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特殊教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育工作需持续深化,因此应进一步探索技术赋能下的培育新模式、新路径,不断完善协同培育机制,推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数字化素养的全面提升。
【作者系绥化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副教授;本文系绥化学院2023年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改革开放以来特教教师资格政策研究”(项目编号:SQ23007)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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