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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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未明确告知空调费侵害知情权##租23平公寓一冬天3千空调费##自如空调费藏15页合同附件备注#【租户起诉自如寓】2025年11月,李女士将自如寓(北京)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和北京方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要求两被告退还其住房押金及利息,并提供她承租期间应缴纳电费的清单,并对多收取的费用予以退还。李女士的代理人、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自如寓在签约时未明确告知李女士“空调费”事项,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且需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自如寓主张的空调费实为取暖、制冷费,但合同中将“空调费由租户承担”的约定隐藏在合同附件的备注中,未置于核心条款,也未通过加粗、口头提示等方式向租户明确说明,违背提示说明义务;且合同中未明确“空调费”的性质及收费依据,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空调费”的具体计算标准,不符合明码标价原则。截稿前,记者获知,李女士和自如寓协商一致,已撤诉。(津云新闻记者 劳韵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