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包括食品、饮料、烟酒、香化等
●旅客在进境免税店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将予以征税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晓露)财政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在包括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在内的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这意味着,旅客今后在成都入境,下了飞机就可以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水运或者陆路口岸隔离区内,按规定向进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其面向的人群主要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包括食品、饮料、烟酒、香化等。免税税种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旅客在进境免税店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将予以征税。
早在2017年,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就设立了口岸进境免税店,并在当年9月30日开业,后因国际航班调整等原因暂停营业。本次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新设的口岸进境免税店,预计将在6个月内完成招标流程,后续将适时开业运营。
业内人士表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将进一步便利进境旅客免税购物消费,充分发挥免税店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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