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421,证券简称:鼎信通讯)于2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袁志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袁志双在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间,卖出鼎信通讯股票合计61万股,成交金额485.37万元;随后在2025年11月27日,买入公司股票20万股,成交金额161.2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禁止的“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短线交易行为。
青岛监管局经调查认定,袁志双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袁志双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
鼎信通讯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仅涉及袁志双个人,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吸取本次事件教训,持续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此前,公司曾于2026年1月17日和2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袁志双收到立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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