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王培哲 张庭铭
演员金晨去年的一场交通事故,近日引发社会关注。这件事有了最新进展——日前,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金某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决定给予金某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啥金晨交通肇事逃逸,只罚1500块?背后有哪些法律知识?小铭今天就给你来切一切。
首先,我们来说下啥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根据警方通报,金晨驾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未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也未第一时间报警,符合“明知事故+离开现场”的要件。另外,还出现了另外一个同伴谎称自己是驾驶员的情况。所以,金晨构成了肇事逃逸。
那为啥不构成犯罪呢?其实,按照我国刑法,肇事逃逸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经常发生的其实是交通肇事罪。但是,并不是有肇事逃逸行为就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只有当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才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者同时满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闯红灯、酒驾、无证驾驶、逆行等),发生重大事故(比如有人死亡或者重伤),导致严重后果,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就目前通报的情况来看,金晨的事故并没有造成上面提到的这些严重后果,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尽管金晨存在逃逸行为,仍属于行政违法范畴,不触犯刑法。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所以,罚金晨1500元是合法的。另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金晨还可能面临扣6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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