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措施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到2027年累计培育500家以上数创企业
日前,由省发改委(省数据管理局)牵头制定的《福建省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进一步优化独角兽、瞪羚企业遴选机制和标准,依托多源数据构建数创企业智能发现与画像体系,常态化开展数据企业入库,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领域,建立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到2027年累计培育500家以上数创企业,引育300家以上标杆及创新数据企业。
实施“数据要素赋能提升行动”。探索多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健全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推进福建大数据交易所特色行业专区建设,加快优质数据产品孵化和落地;持续举办数字中国创新大赛等高水平数据赛道品牌活动,每年推出不少于20个数据应用示范场景。
推动算力资源高效供给。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算力服务“一张网”,本地化、集约化部署算力存储设施,引导社会资本投建中型算力基建,联动省外绿色普惠算力补充供给,建设清洁能源算力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数创企业给予算力购买补助。
强化金融供需对接。定期举办政银企对接会,完善数字产业基金投审会商与考核体系,优化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跟投机制,并建立让利机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建设人工智能学院,推动人才教育体系与数创企业需求的深度融合。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扩岗补助,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数创企业高层次人才给予补助奖励,定期举办数字经济培训班,为数创企业培训企业家及中高层管理人才。
提升创新策源能力。聚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区块链、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建设一批省级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和技术转化基地,支持数创企业创建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
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作用,支持数创企业谋划储备一批数字化转型、数据产业、数据基础设施、未来产业发展等专项项目。
建立“场景开放+应用驱动”机制。建立场景清单发布与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典型应用场景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省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对接平台”作用,鼓励推出地方特色场景清单,每年遴选发布100项以上优秀应用场景案例,建立省级“应用场景验证机制”,对获国家级试点或典型案例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强化企业出海服务。加快建设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试点示范,依托闽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联盟资源,支持数创企业“走出去、融进去”。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数字丝路发展论坛等对外交流平台窗口,建立生态大会、创新大赛等多渠道对话交流机制,打造高水平数据领域交流平台。
健全开放包容审慎的发展环境。探索推行福建省“沙盒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探索实施柔性执法,健全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引导企业坚守主业、诚信经营,筑牢发展根基。(记者 赵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