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福建省卫健委在官方网站发布福建省育儿补贴制度27问解答,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申请时限、申领资格、申领信息及材料、申领渠道及流程等方面,回答了群众关心的育儿补贴申领问题,为该政策落地实施提供清晰指引,切实减轻福建家庭育儿负担。
此次出台的育儿补贴制度,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且户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四孩及以上家庭也可以申领。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双(多)胞胎子女的,同胎次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贴。其他情形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计算。
育儿补贴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申请家庭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对于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申请家庭可按应补贴月份折算补贴金额。
需要强调的是,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每年申请一次。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条件一: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条件二: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育儿补贴由具有抚养权的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申领人是儿童福利机构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领。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闽政通”App或“闽政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领。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线上申领的群众,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申领人如果因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线上亲自办理,可通过委托代办的方式现场办理。
线上申请和现场申请的,均可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操作为:通过“闽政通”App或“闽政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育儿补贴”专区,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首页查看。现场申请的也可到婴幼儿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审核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记者 朱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