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救助不仅是发放资金,更是‘一次性救助’与‘长期帮扶’的结合。”最高法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宋楚潇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方面有许多创新举措,托住受助未成年人跌落的生活。
宋楚潇在发布会上讲了云南未成年人小丽、小燕的故事。他们的父亲被害,犯罪嫌疑人自杀,刑事案件被撤销,二人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赔偿,但因犯罪嫌疑人已是成年人,不能让其父母代为赔偿。云南一家法院在民事申诉审查程序中,启动救助程序,向小丽、小燕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因小丽、小燕在案发后随姑姑在浙江省生活,该院协调云南省妇联与浙江省妇联取得联系,两省相关单位共同发力,协调解决他们异地入学难题,还提供了专业的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逐渐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状态。“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难、扶危困的重要功能,既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于未成年人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宋楚潇说,人民法院创新“资金+立体帮扶”模式,与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将“一次性救助”与“长期帮扶”的结合。
未成年受助人的资金是否会被他人挪用尤为受关注。最高法赔偿办主任王振宇介绍,对未成年人、无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救助金,法院与学校、居委会等多方合力构建规范、安全、方便、实用的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机制,分时、分批、定额发放救助金,确保每一分救助金都能用在解决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困难的“刀刃”上。
他举例,北京一家法院在跨域救助多年前因车祸丧母的未成年姐弟的过程中,创新发款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将救助金“分份儿、分期”发放:一份发给照顾弟弟生活的奶奶代其保管,用以支撑弟弟学一项可以自食其力的技术;另一份先拿出一部分发给在县城读高三的好学的姐姐,让她不再为生活费发愁,专心备战高考,同时又留出一大部分等到第二年姐姐高考结束再予以发放。“如此救助虽然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但也极大地提升了救助效果。”王振宇说。
宋楚潇表示,人民法院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还高度关注心理健康,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重庆的未成年人小娜因父母遭遇交通事故去世,跟随七十多岁的外公、外婆生活,家庭十分困难,而且因心理遭受严重创伤,陷入抑郁。重庆一家法院经实地调查走访,为其量身定制了“资金救助+心理矫治”的救助方案,除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协调教育机构为其办理休学手续外,还积极协调当地和区外优质心理医疗资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当地日常诊疗疏导+跨域住院治疗”的分级诊疗帮扶方案,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心理帮扶,温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递司法温情与社会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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