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0,简称"包钢股份")2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于2月5日完成了14.5亿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置换操作,即解除原14.5亿股股份质押的同时,以相同数量股份重新办理质押,整体质押规模保持不变。
公告显示,包钢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14.5亿股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5.78%,占公司总股本的3.20%。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立即将同等数量股份分两笔进行了重新质押:其中7.7亿股质押给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期限三年至2029年2月4日;6.8亿股质押给中信银行包头分行,期限两年七个月至2028年9月28日。两笔质押融资均用于为包钢集团自身融资提供担保。
截至2026年2月5日,包钢集团的持股及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质押占比(持股) | 质押占比(总股本) |
|---|---|---|---|---|---|
| 包钢集团 | 2,508,279.26 | 55.38% | 715,998.88 | 28.55% | 15.81% |
在质押结构方面,包钢集团已质押的71.6亿股股份中,包含28.09亿股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43.51亿股,整体质押股份无冻结情况。未质押的179.23亿股股份中,限售流通股占110.9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68.24亿股,同样无冻结股份。
公告特别强调,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日常经营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此次质押置换操作后,包钢集团的股权质押比例保持稳定,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包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股及质押情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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