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02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6号)。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5年9月29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项,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依据公司与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如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15日以后(不含当月15日),期间损益自估值基准日计算至交割日当月末。本次交易的估值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25年9月29日,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足额补足,每一交易对方应承担的补足金额按照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向其收购的标的资产比例确定,前述亏损不包括过渡期内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的股份支付对标的资产净利润影响(如有)。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及实施情况
中审众环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0200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820,680.94元,未发生经营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