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4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48元/股的130%(即30.52元/股),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华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
●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如再次触发“华辰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5月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华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8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000.00万元,期限6年,即自2025年6月20日至2031年6月19日。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辰转债”,债券代码“113695”。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辰转债”自2025年12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3.5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23.48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华辰转债”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0.52元/股)。即发生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有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的情形,已触发“华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的议案》,鉴于“华辰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如再次触发“华辰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5月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华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华辰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交易“华辰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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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未交易“华辰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先生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华辰转债”的计划:在依法合规且保持合理持股比例的前提下,减持“华辰转债”不超过2,800张。
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相关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华辰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华辰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江苏华辰本次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江苏华辰本次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