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住建局对城区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存在发布广告未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号、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约谈。
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广告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提醒各房地产企业要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摒弃虚假、误导等非法宣传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广告发布主体责任,加强广告内容审核,确保发布的广告真实、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约谈,让他们对广告合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合法宣传,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聚焦企业需求,持续深化广告合规助企行动,提升企业广告合规意识,加大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来源:内蒙古通辽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