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48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噻虫胺、二氧化硫残留量、阿维菌素。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杭州市拱墅区老潘禽蛋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鸭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拱墅区铭爱生鲜商行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智鲸科技有限公司拱墅屏风街店销售的泰国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万寿亭农贸市场急虎农产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拱墅区臻鲜荟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油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相关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对涉及的以上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涉事同批次产品在售,对已售出的同批次问题产品已责令商家开展召回,未有顾客反馈,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