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万胜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6.75亿元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6.75亿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2、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32.08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4月15日至2026年10月8日
5、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32.08元/股)的85%(即27.2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6、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且持有“鸿路转债”的股东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3号”文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公开发行了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18.80亿元,期限六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97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鸿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
2021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43.7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3.51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46)。
2022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43.51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3.22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44)。
2023年6月7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33.2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2.96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44)。
2024年5月14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32.96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2.44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044)。
2025年6月14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32.4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2.08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5-039)。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款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6年2月3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且持有“鸿路转债”的股东须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32.08元/股),则“鸿路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
人民币6.75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6.501亿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对资金计划的最新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现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增加总额人民币6.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法人账户透支、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商票直贴等。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75亿元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新增综合授信计划期限
以上新增综合授信期限为股东会批准后1年。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初步意向,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前提下,根据与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事宜需提请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73.851亿元。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最新安排,为了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拟向子公司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合计增加6.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期限为股东会批准后一年。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一)、新增公司对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1、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金额6.75亿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对子公司向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公司与子公司向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80.601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4年度,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025年1-9月份,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完全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此担保有利于鸿路钢构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担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3.9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7.31%,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80.601亿元。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6 年2 月2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且议案1持有“鸿路转债”的股东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建俊 先生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 编:231131
5、会议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0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1”,投票简称为“鸿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