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24,证券简称:益民集团)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达5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2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96%。
会议概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在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二楼)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敏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7名在任董事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骆宝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明、副总经理潘梦薇亦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A 股 | 418,229,045 | 99.0257 | 3,843,072 | 0.9099 | 271,973 | 0.0644 |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同意,远超特别决议所需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比例。根据会议授权,公司将办理后续《章程》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律师见证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张博文律师、游广律师为本次股东会提供见证服务,认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规,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益民集团董事会表示,《公司章程》的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股东会决议的顺利通过,体现了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工作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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