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表示,在2025年,中国绿证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可再生能源提质升级注入了强大动力,在持续完善绿证市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了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
01
9.3亿个绿证
张星表示,随着绿证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我国绿证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良好态势。
具体而言,一是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全国累计交易绿证9.3亿个,同比增长1.2倍,全年交易量超过历年总和。全国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达到了11.1万个,同比增长87.5%。其中,高耗能、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成为绿证消费主力;个人购入绿证724万个,是2024年的6倍。
二是交易价格企稳回升。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绿证需求持续转旺,2025年下半年我国绿证平均交易价格约4.14元/个,较上半年增长90%。
与此同时,中国绿证“走出去”的有关工作亦取得了重大进展。
2025年5月,RE100无条件认可我国绿证。2025年11月,中国绿证首次亮相COP30,并取得积极反响。
张星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绿证国际合作交流。加快构建绿证和绿色电力消费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促进中国绿证与国际主流认证体系深度融合。同时,依托双多边政府间对话机制,推动涉碳规则和绿证规则交流衔接,持续开展绿证国际宣传,向世界讲好中国绿证故事。”
02
两大举措
中国绿证事业能在2025年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两项关键举措。
2025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举办绿证专题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重点针对目前绿证市场需求不足、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遭严重低估的问题,并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17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施。
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只监测不考核。
简言之,《通知》在电解铝基础上,对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明确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并使用绿证进行核算。《通知》有效保障了绿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进一步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03
稳定供给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简称,其是由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向绿色电力核发的具有特殊标识的电子证书,通常每1000千瓦时电量对应1个绿证。
据了解,由于电力的同质性,除专线供电(直供电)和自发自用等特殊情况外,电力上网后,从电网侧和用户侧均无法区分电力品类,在事实上混淆了煤电和绿色电力。如想区分,则需要从发电侧通过特殊标识予以证明,绿证由此应运而生。绿证信息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和发电信息,能够实现对绿色电力的准确溯源,并与可再生能源电量一一对应,是证明绿色电力环境属性的标准化工具。
一言以蔽之,绿证是中国绿色电力消费体系的核心凭证,是支撑"双碳"目标、推动能源转型、满足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要求的基础性制度工具。
据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及欧盟相继实施了绿证制度,其中比较典型的绿证有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O)、美国绿证(REC)以及国际绿证I-REC等。
然而,受限于供需结构性失衡、市场机制不完善和政策协同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如何保障绿证市场的稳定供给是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难题。
2025年,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明确表示,为稳定绿证市场供给,将建立按月批量自动核发绿证机制,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同时,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规范绿证核销机制,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推动绿证在全国更大范围内自由流通、优化配置。
04
新的商机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明确,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中国实施绿证制度是“内外压力”叠加“现实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应对气候变化、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战略需要,也有缓解财政补贴压力、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的现实考量。同时,与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接轨的紧迫性密切相关。
对于企业而言,绿证制度意味着新的商机。
2026年1月1日,欧盟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正式生效,包括了进口至欧盟的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与氢气。据悉,被纳入CBAM的相关行业产品出口到欧盟国家时,须补足碳价差额,以承担与欧盟内部生产相同的碳成本。
对于出口型企业而言,绿证是应对欧盟CBAM、欧盟新电池法规等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低成本合规工具,甚至是破解"绿色贸易壁垒"的刚需凭证。
目前,外向型企业、出口型企业、跨国公司已逐渐成为绿证购买主力群体。
对于绿色电力的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而言,其可通过出售绿证,获得绿色电力的环境收益,进而实现相关项目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促进自身产业升级的正循环。
绿证事业的兴起为生产相关设备的制造业与提供相关服务的科技企业开辟了新的市场。
此外,绿证是ESG报告中“环境(E)”维度的核心量化指标,使用绿证可提升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绿色评级,进而吸引到更多的ESG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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