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收银员与前员工勾结,把商超积分券截图重复核销“薅羊毛”,以为是低成本获利,实则已触碰刑事法律红线。2025年11月5日,经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谢某、何某、郑某、练某、颜某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自2018年起,何某、郑某、练某、颜某入职某商超任收银员,负责积分券核销;前员工谢某此前在职时发现系统核销漏洞,即积分券截图可重复使用折抵货款,系统并无拦截机制。
2020年底,谢某以利润分成为诱饵,联合何某等4名在职收银员作案。谢某选好商品后,提供积分券截图给值班收银员,4人利用职务便利,绕过核查流程重复核销,使系统自动减免货款。随后谢某将商品在原价的基础上打八折转卖给代购人员,获利后与收银员平分。2021年1月至9月,5人累计虚假折抵金额达200余万元。其中,何某参与虚假折抵金额120余万元,获利近40万元。同年10月,商超财务核查发现积分券核销与销售数据异常后报警。
2025年2月27日、3月12日,谢某、何某先后被抓。同年3月23日、4月7日,练某、郑某、颜某分别主动到案,3人亲属代为全额退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谢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收银员职务便利,借助商超系统漏洞侵占企业财物,5人属于共同犯罪,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25年9月11日依法对谢某等5人提起公诉。
法院结合5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各自参与虚假折抵金额、获利情况等情节,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时责令5人共同赔偿被害单位损失。
(孙羽中 戚福川)